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应纳税所得额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同样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条件:小型微利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政策依据和执行期限:这些优惠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执行的,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这些优惠政策旨在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减轻其税收负担,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