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标准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编制形式和内容要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形式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占地面积在5公顷(含)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含)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占地面积在0.5公顷(含)以上不足5公顷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不足5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但生产建设单位或个人需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审批流程和责任范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报告表应当在项目开工前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审批。对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占地面积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应当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涉及国家和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编制目的和意义: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目的是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规,本着“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的原则,合理界定防治责任范围,落实防治义务,明确防治目标。方案编制的意义在于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防治项目建设和生产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对环境的影响,保证主体工程的顺利建设和安全运行,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编制原则:方案编制应遵循“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总结同类项目防治经验,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做到防治责任范围界定合理,防治目标明确,防治分区科学,防治措施得当,防治体系优化,防治效果显著,实现环境可持续维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