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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继手续

过继手续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过继手续的总体流程‌包括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主要阶段。首先,‌收养人需要向当地‌民政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然后,民政局对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收养人符合条件;最后,民政局为符合条件的收养人办理‌收养登记,发放《‌收养证》。‌‌过继手续的具体步骤‌如下:‌申请‌:收养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经济状况证明等,向当地民政局提出申请。‌审查‌:民政局对收养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符合收养条件,包括年龄、健康状况、经济能力等。‌登记‌: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养人,民政局为其办理收养登记,发放《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包括: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有良好经济收入和文化程度‌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孤儿、弃婴或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提交的材料‌包括: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收养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抚养教育能力证明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等

过继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