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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居住证有效期

深圳市居住证有效期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一年

‌深圳市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持证人可以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例如,如果持证人在2015年领取了居住证,那么可以在5月2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签注。‌居住证签注制度深圳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需要在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办理签注。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会中止,需要及时进行签注以恢复使用功能。办理签注的条件和流程办理居住证签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累计满八个月。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八个月。办理流程包括:持证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办签注,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申办签注。除本人外,用人单位和学校也可以代办签注。居住证的功能和用途深圳居住证不仅用于记录持证人的基本信息和居住信息,还具有多种功能,如享受公共服务、参与社会事务等。持有居住证可以方便持证人享受深圳的经济、社会、教育等资源和服务。

深圳市居住证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