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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标准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刑罚。具体量刑标准如下:‌‌基本量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加重情节‌:如果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特别严重情节‌:如果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外,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标准进行量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定义‌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是为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故意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给国家造成损失。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