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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遗嘱财产继承新规定

无遗嘱财产继承新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无遗嘱财产继承的基本规定‌‌无遗嘱财产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的顺序为: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的具体规定‌继承份额‌: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特殊情况‌:如果被继承人去世后既没有第一继承人,也没有第二继承人,那么房产可以由其侄子侄女和外甥外甥女继承,即“代位继承”。‌‌居住权‌:房产可以设立居住权,确保无房的继承权人仍可居住。遗嘱的有效性条件‌遗嘱能力‌: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通常指达到成年年龄且精神健全的人。‌‌意思表示‌: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能受威胁、强迫、欺骗。‌内容合法‌: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

无遗嘱财产继承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