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问答

餐饮商标类别

餐饮商标类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餐饮行业的主要商标类别‌‌‌第43类‌:餐饮、餐馆、酒店、住宿等。‌‌第35类‌:饭店商业管理、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广告、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进出口代理等。‌‌第29类‌:肉类及蔬菜制品,如‌烤鸭、‌泡菜等。‌‌第30类‌:‌面类及谷类制品,如‌饺子、‌包子、‌米粉等。每个类别包含的具体内容或相关服务‌第43类‌:包括由个人或机构为消费者提供食物和饮料的服务以及为使在宾馆、寄宿处或其他提供临时住宿的机构得到床位和寄宿所提供的服务,如旅馆、咖啡馆、自助餐厅、饭店等。‌第35类‌:涉及饭店商业管理、广告宣传销售等。‌第29类‌:主要包括肉类食品,以及日用或贮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如烤鸭、泡菜、丸子等。‌第30类‌:主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来自植物内的食品,以及调味佐料,如饺子、包子、馅饼、米粉、汉堡包等。注册这些类别的原因注册这些类别可以确保餐饮企业在商标保护方面得到全面的覆盖,防止他人侵权,保护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市场份额。例如,注册第43类可以保护餐饮服务本身,而注册第29类和第30类则可以保护具体的餐饮产品,如肉类和面类制品。

餐饮商标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