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的总体流程准备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照片打印件、常住人口登记表(如有)。办理户口迁移证:根据户口所在校区,前往相应派出所或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证。上传证明材料:在毕业离校系统中上传户口迁移证照片,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办理落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后,前往接收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不同情况下的具体操作步骤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在毕业电子离校系统中勾选“户口不在学校”,上传现户口个人页照片,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口的学生:单独办理: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统一办理:填写问卷并提交给学系,学系汇总信息后提交至学校保卫处办理。跨省通办业务地区:在学校工作时间拨打户籍室电话咨询办理,或通过电话申请办理。未开通跨省通办业务的地区:携带身份证、集体户口个人页、毕业证扫描打印件到学校户籍室登记,再前往派出所办理。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迁移证有效期:自打印之日起30天内有效,需在有效期内完成落户手续。无法按时毕业的处理:如无法按时毕业,不要迁移户口,因为迁出后不能恢复。随时办理迁出:学校正常工作时间均可受理,建议采用跨省通办方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