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备考之:[2]平销返利中的增值税问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所谓平销返利,通俗点讲就是销售方以等同于从供应商处进货的价格将货物卖给消费者,然后销售方从供应商处获得一定的返利,但此种返利必须是以销售商达成一定的销量指标或销售额指标为前提条件的。
对于销售方获得返利收入,不能将其认为与销售相关的收入从而计算相应的销项税额,因为销售方只有将货物销售出去获得的收入才可以计提销项税额,而该笔收入并不是从买方处获取的,因此实质上相当于销售方的进货金额有所减少,因此与返利金额相对应的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
所以,与平销返利收入相关的进项税额应该在当期进项税额中予以扣减。扣减时应该先将收入还原为不含税价,再计算应该扣减的进项税额,即:应扣减进项税额=返利收入/(1+17%)*17%